迅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本公司2023年股東常會召開相關事宜

2023.03.14

本公司董事會(於2023年3月2日開會)決議召開年度股東常會, 股東會相關細節如下:

1.股東會召開日期:2023/05/30

2. 停止過戶起訖日期: 2023.04.01~2023.05.30

3. 開會時間: 09:00am

    受理報到時間: 8:30am

    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展業一路2號(園區同業公會201會議室)。

    股東會召開方式: 實體股東會

4.召集事由

    4.1. 報告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
       (2)111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111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報告。

    4.2. 承認事項:

       (1)承認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11年度盈餘分配案。

    4.3. 討論事項:
       (1)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2)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4.4.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4.5.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4.6.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5. 辦理過戶方式: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2023年3月31日下午4:30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元大證券股務代理部" (103432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辦理過戶手 續。掛號郵寄者以2023年3月31日郵戳為憑。凡參加集保結算所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6. 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及作業流程: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1%股東提案, 每股東限提一項, 每項以三百字為限。請於期限內送達提案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府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1)受理提案期間:111年3月27日至111年4月06日止,上午9:00至下午5:00。
  (2)受理提案處所:迅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地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力行路21號4樓﹞。

股東提議是否列入議案標準: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

7. 其他公告事項:

*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5865859)。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洽詢。

*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迅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力行路21號4樓,電話:03-6662888,並副知證基會。

*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元大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本次股東常會紀念品為:統一超商35元商品卡

(1)本公司股東會紀念品發放原則: 持股未滿1000股之股東,除股東親自出席股東會或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得領取外,本公司將不予發放紀念品。
(2)本公司不收取紀念品保證金,另交付紀念品予徵求人之相關事項如下:
    2.1. 徵求人應於委託書徵求書面資料送達公司之規定期限最末日以前以書面申請領取紀念品;本公司將於徵求人委託書徵求書面資料送達公司之規定期限最末日後3日內,且最遲於寄發股東會召集通知2日前,將紀念品配送至各徵求人指定之地點或徵求人至本公司指定之地點領取。
    2.2. 倘徵求人未於規定期限前填具書面資料向本公司請領紀念品,本公司將於收到徵求人請領紀念品書面資料之日後3日內交付紀念品予徵求人。
(3)股東會紀念品發放日期、時間及地點詳開會通知書。
*本次股東會股東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相關事項如下:
    1.行使期間:自民國112年04月30日至112年05月27日止
    2.電子投票平台: 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
    3.其他說明: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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