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訊: 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

2021.10.12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0/12
2.減資基準日:110/09/15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業經110年股東常會決議、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0年9月10日
       臺證上一字第1101804717號函及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110年9月28日竹商字第
       1100027912號函核准辦理減資銷除股份,為辦理減資股票換發作業,茲依「臺灣證
       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計畫書。
    二、應換發之股份總數及總金額:
       (一)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74,976,693股,每股
           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749,766,930元。
       (二)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386,538,52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38,653,852 股。
       (三)減資後發行股份為36,322,84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總額為
           新台幣363,228,410元。
    三、換發新股票之換發比率:
       (一)依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減少515.5449股(即每仟股
           換發484.4551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
           日前五日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
         ,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按面額折付之
           畸零股款將做為劃撥手續費,其減少總股份不足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面額認購之。
       (二)本次減資後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相關作業配合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
           份有限公司之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作業辦理。
       (三)本次減資換發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四、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事宜: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為110年10月27日。
       (二)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自110年10月28日起至110年11月3日止。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為110年10月29日。
       (四)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期間自110年10月30日起至110年11月3日止。
       (五)減資換發基準日為110年11月3日。
       (六)開始換發新股票及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期預訂為民國110年11月4日。
           (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
           之股票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五、換發手續及地點:
       (一)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所開設集保帳戶
           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股票換發申請書、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
           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三)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股票換發申請書、過戶申請書、證明文
           件(稅單、集保股票交付清單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舊戶免)、股東印鑑卡
           (舊戶免)、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四)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
           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五)換發地點: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3432台北市大同區承
           德路3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
    六、其他應敘明事項:
        上述計畫書報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定後辦理之,內容若因法令或客觀環境
         而需變更,本公司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另行公告更正之。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0/11/03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10/3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11/03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110/11/04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36,322,841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有關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換發股票基準日及其他減資案相關事宜係本公司
110年08月03日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Back